乌苏北园春市场荣获乌苏市“诚信单位”
2022年3月15日, 由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的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乌苏市2021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乌苏新区鑫福园商贸综合大楼门前召开。乌苏北园春市场被乌苏市私营(企业)个体协会评为“诚信单位”的光荣称号。
当天上午,大会在大雨中拉开序幕,大会由市管局局长隋新义主持,由市管局书记、副局长苏洪涛宣布获得“诚信单位”荣誉的单位名单,并向获得荣誉的单位授予“诚信单位”的牌匾,苏书记向获得此荣誉的单位表示祝贺,同时,向广大的乌苏市消费者郑重承诺,此次的评选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希望获得荣誉的单位再接再厉,为乌苏的企业营商环境十佳城市作出贡献。参加此次大会还有乌苏市副书记、市长阿依肯·阿斯拉汗,市委常委、副市长贾成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斌等领导。
乌苏北园春市场目前是乌苏市规模最大的农贸市场。近两年来,我市场紧紧围绕“保供应、保安全、稳物价”为要求,向“标准化、信息化”改造,以创建“环境优美、管理规范、行业自律、消费健康、优质服务、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等经营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自2019年以来,市场坚持“创建优美营商环境,提档升级;规范管理不断创新;以健康消费为重点,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以公平、公正为基点,提高市场的公信度”等做法,通过多措并举,坚持长效管理,使乌苏北园春市场成为了乌苏的一张名片。
图文 乌苏北园春市场通讯员:吴振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