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 我做主 天天3.15
(农贸市场通讯员:路一山报道)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新消费 我做主”。
3月15日当天,由市场副总经理苏新武陪同九家湾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在副食一部大门处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内容包括现场咨询、举报方法、假冒伪劣产品鉴别及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资料发放。
近年来,自治区工商部门不断拓宽消费者的投诉渠道,目前除了现场受理投诉外,电话投诉和网络投诉也日渐成为重要途径,同时,消费者的消费维权理念已然发生变化,天天都可以是“3.15”。过去,由于投诉渠道少,了解维权知识的途径少,在消费中遇到侵权行为时,很多人都自认倒霉;现在不同了,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年年更新,维权意识日渐在百姓心里扎了根。比如说以价格欺诈消费者的,《新消法》中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伍佰元的为伍佰元。”
现在的北园春市场,每个交易区都设有“12315举报联络站”,发生消费纠纷时,市场管理人员现场就可以办理。作为工商系统服务的最基层机构,联络站将改变之前消费者要通过多渠道投诉方式,现在发生消费纠纷现场能够解决的现场直接解决,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条件。
自联络站设立后,市场各交易区每天都派专人来检查商户所卖的商品日期认证标识,对新鲜肉类收取当日检疫票和进货台账检查实名签字制,有效地对商户经营行为进行了约束。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前,副食交易区已组织人员对交易区内进行了辣网式检查,认真检查了商户的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报告,仔细核对了进货、销货台账,进货票据,并向商户宣传新消法等知识,鼓舞商户为市场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放心的诚信消费环境。